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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菏泽市牡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信息通告2019年第13号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具体详情如下:

菏泽市牡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信息通告2019年第 13号

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近期,菏泽市牡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流通和餐饮环节中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等7类食品145批次样品,抽检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33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酒类16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肉制品1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83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糕点31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菏泽贵豪酒业有限公司抽检的标称贵豪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私藏定制酒,标签1未按照GB 7718-2011中3.11的要求在外包装物上标示生产日期。2未按照GB 7718-2011中4.1.6.1.3的要求标示委托单位的地址。不符合标准GB 7718-2011和GB 2757-2012 的规定,检测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二)菏泽贵豪酒业有限公司抽检的标称贵州盛世赖酱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洞藏级贵酒,总酸(以乙酸计)检出值为1.18g/L,标准规定为≥1.40g/L;标签1、未按照GB 7718-2011中3.2的要求清晰标示生产者地址。2、未按照GB 7718-2011中3.11的要求在外包装物上标示生产日期。不符合标准GB 7718-2011和GB 2757-2012的规定,检测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三)菏泽贵豪酒业有限公司抽检的标称四川泸州泸川酒厂生产的三郎溪酒,1、该样品标签中QS标志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未按照GB 7718-2011中3.1的要求标示(食药监食监一[2015]225号五、新获证及换证食品生产者,应当在标签上标注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不再标注QS标志)。 2、该样品未按照GB 7718-2011中3.11的要求在外包装物上标示生产日期。不符合标准GB 7718-2011 和GB 2757-2012的规定,检测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四)菏泽贵豪酒业有限公司抽检的标称贵州酱王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糊涂仙酒,标签未按照GB 7718-2011中3.11的要求在外包装物上标示生产日期,不符合标准GB 7718-2011 和GB 2757-2012的规定,检测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五)菏泽贵豪酒业有限公司抽检的标称四川·宜宾三溪郎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溪郎酒,标签1、未按照GB 7718-2011中3.11的要求在外包装物上标示生产日期及酒精度2、未按照GB 7718-2011中4.1.6.1的要求标示生产者的地址,不符合标准GB 7718-2011和GB 2757-2012 的规定,检测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六)菏泽贵豪酒业有限公司抽检的标称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相约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贵州老窖酒,该样品标签中净含量未按照GB 7718-2011中4.1.5.4的要求标示(字符高度小于4mm),不符合标准GB 7718-2011 和GB 2757-2012的规定,检测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七)菏泽贵豪酒业有限公司抽检的标称江苏·宿迁泽河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中国梦酒,标签1、该样品标签中QS标志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未按照GB 7718-2011中3.1的要求标示(食药监食监—[2015]225号五、新获证及换证食品生产者,应当在标签标注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不再标注QS标志) 2、该样品未按照GB 7718-2011中3.11的要求在外包装物上标示生产日期,不符合标准GB 7718-2011和GB 2757-2012的规定,检测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八)菏泽贵豪酒业有限公司抽检的标称贵豪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荷花酒,总酸(以乙酸计)检出值为1.11g/L,标准规定为≥1.40g/L;己酸乙酯检出值为1.58g/L,标准规定为≤0.30g/L;标签未按照GB 7718-2011中3.11的要求在外包装物上标示生产日期,不符合标准GB 7718-2011和GB 2757-2012的规定,检测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九)菏泽市牡丹区孙龙熟食店抽检的熟猪耳朵,胭脂红检出值为0.0014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测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十)菏泽市牡丹区银田农贸市场吴运鲁抽检的芹菜,甲拌磷 检出值为1.31mg/kg ,标准规定为≤0.01mg/kg ,检测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十一)菏泽市牡丹区银田农贸市场吴运鲁抽检的标西葫芦,氧乐果 检出值为0.092mg/kg ,标准规定为≤0.02mg/kg ,检测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十二)汇丰农贸城郭树全抽检的小油菜,氟虫腈 检出值为0.094mg/kg ,标准规定为≤0.02 mg/kg ,检测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三、对本公告所列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已将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送达相关经营单位,依法进行核查处置。同时责令企业停止不合格产品的经营活动,及时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食品存在安全问题,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

特此公告。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菏泽市牡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 11月 20日

来源: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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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3年5月7日 17: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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