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 医患纠纷案例

huafeng1103 好资讯好文: 医患纠纷案例已关闭评论4字数 1337阅读模式

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矛盾纠纷受理时间:2021年9月30日

矛盾纠纷类型: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调解组织名称:准格尔旗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案例正文采集

【案情简介】

申请人王某于某年某月在某医院住院分娩,胎儿出生后,出现右上肢活动受限、肌张力差的问题,经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胎儿臂丛神经损伤。某医院依据鉴定结果愿意承担相应责任,但王某认为某医院应承担全部责任,因此双方产生纠纷。遂请准格尔旗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

调委会在受理此案件后,及时委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员及时向医院征询了解调解意愿。在双方自愿调解协商的基础上,调解员对王某提出的疑问及案件的整个经过进行细致的了解和调查,并结合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核实纠纷相关情况。之后,一方面安抚王某及家属情绪,告知其解决医患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另一方面着手梳理诊疗经过,归纳争议焦点,分析医患双方的责任分担,拟定了调解计划,分别听取双方诉求与双方进行沟通。

王某认为:自己是足月顺产,且在前期的检查中都没有问题,新生儿刚出生右上肢便出现活动受限,肌张力差现象,经本医院外科会诊诊断为臂丛神经损伤,出院后到各大医院就诊均确诊为臂丛神经损伤。因此,我认为是医生助产治疗方式不当导致,医院应承担全部责任。

某医院代表认为:王某在生产前主治大夫根据其具体情况评估,曾多次告知王某需行剖宫产终止妊娠,但王某坚持顺产。本医院在该患者的诊疗中相关检查都很完善,且有王某的签字。所以并无违规操作,故不构成医疗事故。

听取了双方的诉求后,调解员将诊疗经过进行复述,征询双方对诊疗经过是否有异议。在诊疗经过得到双方的确认后,调解员向双方指出,在此案件中,医院方未结合王某的实际情况,在生产中采取一定措施避免新生儿受到损害,确有责任,需承担轻微责任。鉴于王某孩子仍然处于康复治疗期,难以承受巨额的医疗费用,应该对王某及家人进行医疗救助,一次性解决孩子的后续康复问题。另一方面,王某方不配合、不听取主治医生的意见,本身就加大了生产风险。所以案件的发生王某方也有责任,应降低诉求。通过调解员与双方几番沟通后,医方对患儿母亲的想法和疑惑表示理解,同意提高赔偿金额。王某方也作了反思,接受了赔偿方案,并对调解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感激。

【调解结果】

通过调解员不懈的努力,双方各自做出让步,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如下:

1.某医院赔偿申请人各项费用共计350万元,一次性付清;

2.双方再无其他任何争议,如申请人再因此纠纷提出任何主张,申请人应退还以上全部赔偿费用。

【案例点评】

医患矛盾纠纷一直以来都是较为突出的纠纷类型,对于日趋紧张的医患关系,如何能快速、有效地化解,这就要求调解员摸清矛盾纠纷的来龙去脉,在充分了解医患双方争议焦点的情况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地处理案件。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法说理,使患方消除医疗纠纷处理误区。通过调查明确医方应承担的责任,通过疏导医患双方的情绪来达到调解的目的,最终使这场医疗纠纷顺利得以解决。

准格尔旗司法局通过微信宣传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各项改革成果、研究成果,交流新思路、新做法、新经验,共同营造和谐法治环境。

来源:准格尔司法

编辑:高磊

huafeng1103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3年4月10日 17:31:45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www.diujiu.com/zhixun/51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