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片区开发项目中的投资类项目陆陆续续都开始实施了,虽然一直饱受诟病,其中的问题老张也分析过多少次,但现实中就是一直在实施,就像老张经常把一句话挂在嘴边你做的项目与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区别就是差了别有关单位发现而已。因此从这个角度隐性债务是无法控制的,因为你控制不了投资,也就无法控制融资了。既然是经常出现的模式,即使出问题,老张从心里鄙视,但还是要把基础逻辑说清楚,最起码有的朋友连投资+EPC与FEPC还傻傻分不清楚。投资+EPC模式首先是投资模式,它是由投资主体对项目进行投资,然后看似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本身具备施工能力的,两标并一标实施。上述投资人+EPC看似没有问题,但实际的问题是招标人招的是投资人,而工程施工必须是项目,而项目的特征必须得有项目业主,因此一个投资人+EPC项目的伪命题就是项目业主和施工同时确认,但项目立项文件其实不支持这样操作。因此对于投资人+EPC模式而言,解决项目立项问题是个大问题,同时既然招的存在施工,那就必须得是一个完整明确的项目,而不是可以调整的动态项目清单,这就不是项目了。至于FEPC它本身就不是个投资模式,它只是在施工的过程中施工单位垫资施工,因此本质上FEPC就是投资资金不足的表现。如果是政府投资项目的话,FEPC直接违反政府投资条例,而投资+EPC不一定直接违反政府投资条例。投资+EPC模式老张分析过多次,今天老张给讲讲FEPC,具体详见以下案例:
古雷乡村振兴精细化富民示范产业园一期项目(投融建一体化)
项目概况:建设地点:福建省境内。位于古雷石化基地北侧,石化六路以东、沿海大通道以南、疏港大道-西林路以北,新杜古线以西。建设包括道路、河道综合整治、公共管廊、防护绿地、土地平整、防潮堤和公共设施等。本项目以市政公用工程为主,兼有部分房建和水利项目。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投融资服务。本项目总投资约估算约125.76亿元,建安工程费用66.33亿元。总用地面积9897407.51㎡
中标情况:中标企业: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四局(福建)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中建四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建四局水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价(元):6076030000(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 6036030000元(下浮率K=9%;勘察及施工图设计费暂按:人民币肆仟万元整(¥40000000元)这个项目实际上就是典型的FEPC项目,因为该项目建设范畴清晰,自然项目业主也就明确,联合体中标而且招标标的只有一个报价就是跟施工有关的报价。但这个项目说是全政府投资老张都不信,因为毕竟总投资是125亿元,如果是投资人+EPC项目,它会从投资资金及投资回报率的角度来报价,而这个项目只是施工及相关价款只有60多亿,与投资额相差较多,因此也就是仅对投资中的纯工程投资部分进行了垫资,而投资中的其他资金还是由业主方解决的。老张没有查询该项目进一步资料,如果查到了估计就确定是垫资了。再有报价数中是否含有相应的融资利息这些都是没有说明的,虽然总承包项目应该按照报价付款,但政府方一般都会有审计环节,如果最终决算审计时出现实际工程量小于报价数,而报价恰恰就涵盖利息的,垫资部分的利息支付肯定是有问题的,因为没人敢支付,支付了就直接违反隐性债务及政府投资条例等规定,这块肯定要出问题的。